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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深入落實“家人、家事”服務理念,避免每次租房提取均需提供房屋信息查詢結果給職工帶來的不便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了租住商品房提取業務。
簡化提要條件
· 將原來辦理租房提取業務需按季提供房屋信息查詢結果,調整為一年提供一次,自首次提供之日起一年內有效。有效期內再次提取,只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證、夫妻關系證明(或單身聲明)和住房公積金卡,即可通過柜面或線上途徑直接辦理。
優化提取方式
· 同一自然年度租房提取業務既可每季度辦理一次,也可多個季度累計辦理,全年提取額度最高不超過12000元。
溫馨提示
· 職工及配偶房屋信息查詢結果顯示房屋套數為0,但因所購住房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,存在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自住住房提取記錄的,不予辦理租房提取。職工可提供真實有效房屋轉讓相關手續,經審核通過后可辦理租房提取業務。
· 職工及配偶房產信息發生變化的,請自動終止租房提取業務。
· 租房提取業務每季度或多季度申請一次,可在自然年度內任一工作日辦理。為防止在季度初提取業務過度集中,提倡錯峰辦理。
· 該業務自2022年10月17日起執行。